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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公园穿婚纱者被拒入内

类别:婚纱摄影 时间:2008-4-25

婚纱摄影

5对新婚夫妇在北京玉渊潭公园购票后被拒绝入内,原因是新娘们都穿着婚纱。新娘们认为公园凭借衣着拒人,属于歧视。公园方称,此举为防止影响其他游客观景,穿婚纱者进入须办理备案手续,出具单位介绍信,并有可能被加收费。

昨日12时30分许,孙小姐,赵先生等5对新人穿着婚纱和礼服,站在玉渊潭公园门外。公园内满园樱花正在绽放,游人们纷纷进园赏花。

“公园把我们挡在门外两个多小时了”,身着洁白婚纱的孙小姐说,让新婚夫妇们吃“闭门羹”的正是身上的婚纱。

新人杨先生说,5对新人都来自一家装修公司,想在一起举行新式集体婚礼,“简单、节省还热闹”。这些新人原本的计划是上午玉渊潭拍照,下午教堂婚礼,晚上和家里人吃饭,“现在都受影响了”。

杨先生说,他们被告知,如果想进玉渊潭公园,得按婚庆公司情况处理,交6000元的包月钱。“我们又不是婚庆公司,怎么能包月呢,天天来结一次?”

“穿婚纱就被拒,这分明是公园的歧视行为”,眼圈微红的新人杨小姐刚哭了一鼻子,新郎郭先生在旁不断地劝说。

昨日12时许,另一对穿婚纱新人也在玉渊潭门口被拒绝入内。

昨日13时许,孙小姐等5对新人见交涉无望,只能转往后海拍照。

■ 疑问

限制婚纱是否为盈利

园方:收费针对婚庆公司

新人们认为,公园此举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,“公园是公益设施,以此盈利不应该。”

玉渊潭公园管理经营部负责人承认曾对新人说过6000元每月的包月标准,其否认该费用是针对个人拍摄者。“这主要是针对影楼或婚庆公司”。多出一些程序限制,是为防止拍摄者与普通游客发生拥挤和冲突。

玉渊潭公园管理经营部负责人称,若有新人自主拍照,也需要与公园联系,提交单位介绍信等证明。

■ 疑问

是否涉嫌人身歧视

园方:为多数游客考虑

“我们和其他游客的惟一区别是一身婚纱,公园在歧视我们”,新人孙小姐说,普通游客去公园踏青也有不少带专业相机,也要拍照留念。

玉渊潭公园管理经营部负责人称,限制穿婚纱者入园拍照是从众多游客和新人角度考虑,该行为不算歧视。很多穿婚纱者进入公园内会在一个地点逗留很长时间,影响其他游客观景,“穿着婚纱还会引起围观,造成人流不畅”。

新人孙小姐认为,公园无权特别限制某个人在某地游览时间。

■ 疑问

是否存在相关法规

园方:已制定相关规定

新人们质疑公园做法无相关法规支持,于法无据。公园作为非盈利性单位,应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。

玉渊潭公园管理经营部负责人出具了该园《公园内拍摄电影、电视片等的管理规定》作为证据,该规定限制拍摄电影、电视剧和商业摄影。

对于婚纱摄影是否一定是商业摄影,经营部负责人称“婚纱摄影里包含一些商业摄影”。该园未能出具针对婚纱摄影的规定。

■ 疑问

如何判定商业拍摄

园方:个人拍摄亦难判断

“不能说穿婚纱,就一定是婚庆公司去拍照”,新人郭先生认为,判断是否为商业拍摄,作为管理部门的公园管理处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了解,不能一看见穿婚纱的就先怀疑成有经营行为。

玉渊潭公园工作人员称,很多婚纱摄影都是商业拍摄,公园收费和限制是正常的事,“新人们又拿什么来证明他们不是商业拍摄呢”。

其他几个公园工作人员承认,事实上想判定一次婚纱摄影是否涉及商业,并不容易。

■ 说法

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:各公园自行制定相关政策

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宣传人员称,他们知道一些公园对婚纱摄影有一定限制。目前并没有明确针对婚纱摄影的规定条文,具体做法都是公园自行规定的。

该中心相关部门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,拍婚纱照应该需要和公园联系,穿婚纱的没法判断是个人行为还是经营行为,和普通游客不一样。她不认为该行为涉及歧视。

该中心一名男工作人员称,现在很多影楼都借公园作为拍婚纱照的卖点,把公园当成了经营场地。公园控制拍摄婚纱照,可防止影楼把公园当成免费卖点,借公园盈利。

■ 说法

律师:限制穿婚纱者属人身歧视

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红军称,公园限制穿婚纱者进入,将其与其他公众区分对待,是歧视性行为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规。

王红军律师认为,公园作为非盈利性机构,应对社会公众开放,并给予购票公众平等的权利。若公园无法判定是否有经营性组织介入,穿婚纱者就是普通公众,拥有平等的购买门票进入公园权利。公园无权附加需单位介绍信、额外收费等条款。对于公园害怕踩踏草坪等说法,王红军律师认为不能将猜测作为事实对待,即使发生也是按规定与其他游客同等处理。

王红军律师称,公园面对社会公众,若影楼等从事经营性行为,应争取公园管理方同意,根据需要可交纳一定补偿费用,“前提是公园能举证证明是经营性行为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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